中國長城 (略) (略) 擬通過公開競價方式轉讓寧夏 (略) 等6戶債權資產。
一、寧夏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有的寧夏 (略) 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63,297,867.15元。其中:本金21,197,799.78元,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41,992,408.37元,其他墊付費用107,659.00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暫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為抵押,寧夏 (略) 以其廠房、立窯及部分旋窯設備及國有出讓工業(yè)用地38256.1平方米為抵押。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寧夏 (略)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常江濤;注冊資本:120.1萬元;成立日期:1998年6月18日;營業(yè)期限自1998年6月18日至長期;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企業(yè)經營狀態(tài):在營(開業(yè));地址:賀蘭縣洪廣鎮(zhèn)暖泉北街四號;經營范圍:水泥、廢渣微粉生產及銷售;HCSA高性能混凝土膨脹劑的生產及銷售;建材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股東為王興文持股90%、常吉平持股10%。
(三)擔保情況
無保證人,抵押人為寧夏 (略) 。
(四)訴訟執(zhí)行情況
2010年6月28日,農行賀 (略) 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2010年7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略) 下發(fā)(2010)寧民商初字第2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對被告寧夏 (略) 價值*.86元財產予以查封、凍結。
2010年10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略) 下發(fā)(2010)寧民商初字第23號《民事調解書》,達成如下協議:“一、被告寧夏 (略) 于本調解書生效后30日內償還原告中國 (略) 賀蘭縣支行借款本金*.78元,利息*.08元,合計*.86元(利息計算至2010年6月20日)及2010年6月20日后新增的利息按照利隨本清的原則繼續(xù)予以清償;二、如被告寧夏 (略) 不能償還原告中國 (略) 賀蘭縣支行上述借款本金,原告中國 (略) 賀蘭縣支行對本案抵押物在擔保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p>
在調解書生效后,農行于2011年1月 (略) 申請強制執(zhí)行,申請對寧夏 (略) 名下土地使用權、動產、房產、銀行賬戶再次查封,并依據法律程序處置。2012年7月10日,農行繼續(xù) (略) 申請對債務人“金山水泥”設備、土地、房產予以查封、扣押;2012年7月18日,高院作出(2011)寧高法執(zhí)裁字第1-2號執(zhí)行裁定書,內容如下:“一、繼續(xù)查封被執(zhí)行人寧夏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權及廠房、機器設備。在查封期間,被執(zhí)行人寧夏 (略) 可以使用被查封的土地、廠房和機器設備,但不得設置和設定權利負擔。二、繼續(xù)查封期限為一年”。
(五)資產特點及前景
抵押物為位于賀蘭縣洪廣鎮(zhèn)(原縣水泥廠廠區(qū))的土地使用權及機器設備,當地工業(yè)底子好,工業(yè)集中程度較高,土地具備投資潛力。
(六)重大瑕疵披露
該項目部分抵押物(立窯生產線)已拆除,部分設備已滅失;債務人貸款時簽訂主體為寧夏 (略) ,現名為寧夏賀蘭 (略) 。
二、寧夏平羅琪樂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有的寧夏平羅琪樂 (略) 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9,389,251.27元。其中:本金6,500,000.00元,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12,770,369.77元,其他墊付費用118,881.50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暫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為抵押,該企業(yè)以其位于平羅縣城關鎮(zhèn)平西公路北側的9463.18㎡工業(yè)土地使用權和6100.74㎡房產及機械設備、車輛作為抵押。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寧夏平羅琪樂 (略)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薛建寧;注冊資本237萬元;成立日期1995年6月30日,營業(yè)期限為1995年6月30日至 2013年3月16日;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登記狀態(tài):吊銷,未注銷; 住所:平羅縣平西公路二公里處; 經營范圍:冷飲、飲料制造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股東為薛建寧100%持股。
(三)擔保情況
無保證人,抵押人為寧夏平羅琪樂 (略) 。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2008年11月5日, (略) (略) 作出(2008)石民商初字第44號民事調解書,調解內容如下:“一、被告寧夏平羅琪樂 (略) 償還原告中國農業(yè)銀行平羅縣支行借款650萬元,支付利息*.68元(計算至2008年9月21日),合計*.68元,于2009年1月15日前付清,被告逾期償還本息,從逾期之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支付債務利息;二、被告寧夏平羅琪樂 (略) 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償還原告中國農業(yè)銀行平羅縣支行借款本金,原告對抵押物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平國用(2008)第248號,面積9463.18平方米】折價或拍賣、變賣后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略) (略) 于2013年11月11日作出(2009)石執(zhí)字第24-1號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程序。
(五)資產特點及前景
抵押物位于平羅縣城關鎮(zhèn)平西公路北側(現鼓樓西街北側),該土地附近已被開發(fā)為住宅小區(qū)(錦繡華城小區(qū)),地理位置較佳,具備投資潛力。
(六)重大瑕疵披露
該項目抵押機器設備年久未用,部分處于報廢狀態(tài),部分已無法找到。該項目涉及廠區(qū)看管費40500元,根據(2019)寧0221民初5022號《民事判決書》,我公司已支付2015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看管費用,若競拍者競得該資產,還需向原看管人任國雄支付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的看管費40500元。買受人需在資產成交后30個工作日內向其支付該筆費用,費用支付完畢后買受 (略) 申請移交該戶債權資料。
三、 (略)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 (略) (略) 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9,317,677.85元。其中:本金6,050,000.00元,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13,139,318.68元,其他墊付費用128,359.17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暫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為抵押,該企業(yè)以其位于惠農區(qū)紅果子鎮(zhèn)67355.30㎡工業(y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構筑物11552.65㎡房產和機器設備作為抵押。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略) (略)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晁淑紅;注冊資本141萬元;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9日,營業(yè)期限為2004年2月3日至 2018年9月23日;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惠農分局;登記狀態(tài):在營(開業(yè)); 住所: (略) 惠農區(qū)紅果子鎮(zhèn);經營范圍:水泥、水泥制品;硅酸鹽水泥熟料生產、銷售(限分支機構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擔保情況
無保證人,抵押 (略) (略) 。
(四)訴訟執(zhí)行情況
我公司于2020年9月27 (略) (略) 提起了訴訟, (略) (略) 作出(2020)寧02民初10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 (略) (略) 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償還原告中國長城 (略) 借款本金*元,利息*.65元(利息計算至2020年7月31日),共計*.65元;2020年8月1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元為基數,按年利率9.43%支付至本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二、原告中國長城 (略) 對 (略) (略) 提供的抵押物以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元的抵押價值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202 (略) (略) (略) 申請強制執(zhí)行, (略) 無可供執(zhí)行財產, (略) 中 (略) 下發(fā)(2021)寧02執(zhí)25號之一《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終結案件本次執(zhí)行。
(五)資產特點及發(fā)展前景
該項目抵押物位于惠農區(qū)紅果子鎮(zhèn),產業(yè)集群,抵押土地面積較大,可滿足工業(yè)企業(yè)用地需求。
(六)重大瑕疵披露
由于抵押物機器設備數量較多,且年久失修,可能存在部分抵押物滅失的情況。另,部分土地被其他企業(yè)占用。
四、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有的 (略) 2筆債權資產進行處置,2筆債權總額共計4,759,082.13元。其中,第一筆債權合計2,399,695.90元、其中本金1,375,000.00元、利息1,004,037.90元,其他債權20,658.00元;第二筆債權合計2,359,386.23元、其中本金1,356,327.62元、利息982,619.61元,其他債權20,439.00元。以上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以上2筆債權擔保方式均為保證,本金1,375,000.00元債權由寧 (略) 、龔學明、張學祥、郝立芳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本金1,356,327.62元債權由銀 (略) 、寧 (略) 、張學祥、郝立芳、龔學明、朱洪峰、李芳為該筆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張學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742,企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機關: (略) 審批服務管理局,營業(yè)期限:200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注冊地址: (略) 興慶區(qū)民族北街朝陽大廈1號樓510室,注冊資本1000萬,其中股東張學祥認繳出資額820萬元,股東張學軍認繳出資額180萬元。經營范圍:金屬材料、冶金爐料、機電產品、裝飾材料的銷售。登記狀態(tài):吊銷,未注銷。
(三)擔保情況
1、保證人銀 (略) ,法定代表人:朱洪峰,成立于2006年11月1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64T,企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機關: (略) 審批服務管理局,營業(yè)期限:2006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注冊地址: (略) 西夏 (略) 場B-46號,注冊資本600萬元,其中股東朱洪峰認繳出資額490萬元,股東李芳認繳出資額110萬元。經營范圍:金屬材料、建筑材料、鋼材、化工產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險化學品)、機電產品、日用百貨、計算機及耗材、辦公用品銷售。登記狀態(tài):吊銷,未注銷。
2、保證人寧 (略) ,法定代表人:龔學明,成立于2012年6月6日,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51J,企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營業(yè)期限:201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6日,注冊地址: (略) 西夏 (略) 場95-71號,注冊資本1000萬元,其中股東龔學明認繳出資額800萬元,股東張新認繳出資額200萬元。主要經營范圍:金屬材料、建筑材料、不銹鋼、鋁材、鋼材、冶金材料等的銷售。登記狀態(tài):吊銷,未注銷。
3、保證人張學祥,男, (略) 興慶區(qū)。
4、保證人郝立芳,女, (略) 興慶區(qū)。
5、保證人朱洪峰,男,住寧夏永寧縣。
6、保證人龔學明,男, (略) 興慶區(qū)。
7、保證人李芳,女,住寧夏永寧縣。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1、本金1,375,000.00元債權,已由原債 (略) 興 (略) 提起訴訟, (略) 審理并作出(2017)寧0104民初690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債務人償還原債權人借款本金137.50萬元、利息331,484.80元(截止2017年5月25日),并按合同約定利率支付2017年5月26日至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的利息;保證人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本金1,356,327.62元債權,已由原債 (略) 興 (略) 提起訴訟, (略) 審理并作出(2017)寧0104民初690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債務人償還原債權人借款本金1,356,327.62元、利息325,757.35元(截止2017年5月25日),并按合同約定利率支付2017年5月26日至判決確定的還款之日的利息;保證人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上述兩筆債權暫未強制執(zhí)行。
五、寧夏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有的寧夏 (略) 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953,925.32元。其中:本金950,000.00元、利息1,003,925.32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債權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及其他債權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為保證,楊生岐、郝永生為該筆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郝永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40,企 (略) (自然人獨資),登記機關:永寧縣審批服務管理局,營業(yè)期限:2014年5月15日至無固定期限,注冊地址:寧夏永寧縣玉泉營農場一隊,注冊資本800萬元,股東郝永生認繳出資額800萬元。經營范圍:葡萄種植、開發(fā)。經營狀態(tài)為存續(xù)。
(三)擔保情況
1、保證人楊生岐,男, (略) 利通區(qū)。
2、保證人郝永生,男, (略) 利通區(qū)。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未訴訟。
六、 (略) (略) 債權資產
(一)債權資產基本情況
中國長城 (略) (略) 擬對持 (略) (略) 債權資產進行處置,債權總額1,331,763.77元。其中:本金700,000.00元、利息631,763.77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債權計算至2023年1月20日,之后產生的利息及其他債權以及與不良債權相關的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償訴訟費、司法評估費、拍賣費、司法公告費)亦在本次處置范圍之內。擔保方式為保證,平 (略) 、雷剛、李燕平為該筆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債務人基本情況
該企業(yè)成立于1998年3月2日,法定代表人李燕平,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107,企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營業(yè)期限:1998年3月2日至無固定期限,注冊地址:大武口區(qū)長勝煤炭加工區(qū)(石大公路東側),注冊資本1120萬元,其中股東李燕平認繳出資額1062萬元,股東李軻認繳出資額58萬元。經營范圍:煤炭洗選、銷售;環(huán)保潔凈型煤的加工與銷售(需在取得項目立項備案及環(huán)境評價或評估后方可開展環(huán)保潔凈型煤加工的經營活動);蘭炭、焦炭、普煅煤、碳化硅、五金建材、鋼材、木材、塑料制品、服裝鞋帽、農副產品(除糧油)的銷售;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登記狀態(tài):存續(xù)(在營、開業(yè)、在冊)。
(三)擔保情況
1、保證人平 (略) ,法定代表人雷剛,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451,企 (略) (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機關: (略) 場監(jiān)督管理局,營業(yè)期限:200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6日,注冊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平羅縣崇崗鎮(zhèn)工業(yè)區(qū),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其中股東雷剛認繳出資額470萬元,股東鄭勇認繳出資額20萬元,股東雷永忠認繳出資額10萬元。經營范圍:煤炭加工銷售。登記狀態(tài):存續(xù)(在營、開業(yè)、在冊)。
2、保證人雷剛,男, (略) 大武口區(qū)。
3、保證人李燕平,女, (略) 大武口區(qū)。
(四)債權訴訟執(zhí)行情況
(略) 公證處出具(2016) (略) 證字第1921號《執(zhí)行證書》, (略) (略) 執(zhí)行立案并出具(2016)寧0202執(zhí)1121號《執(zhí)行裁定書》,裁定:凍結、劃撥被執(zhí) (略) (略) 、李燕平、雷剛、平 (略) 在銀行的存款或扣留、提取其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元(其中執(zhí)行標的*元,申請執(zhí)行費9429元),或查封、扣押、拍賣、變賣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該執(zhí)行案件處于終結本次執(zhí)行狀態(tài)。
二、處置方式:京東網資產競價網絡平臺公開競價方式轉讓。
三、競買人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 (略) 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或資產債務人及關聯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除外)。
四、公告發(fā)布日期及有效期: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9日。
五、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
六、競買時間及網址:2023年5月30日10時起至2023年5月31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京東網資產競價網絡平臺上(網址:http://**,用戶名: (略) )進行公開競價活動。
七、掛牌價格:810萬元,保證金:200萬元,加價幅度:2萬元或整倍數。
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債權具體情況及競價規(guī)則、競買須知、競買標的瑕疵說明、競價參與方式、日程安排請投資者登錄京東資產處置平臺(網址及用戶名同上)或與我公司有關部門接洽查詢。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內,我公司受理對上述資產處置的書面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書面舉報。與本次競價有關的所有溝通函件,均須以書 (略) 。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羅先生、徐先生電話:0951-*
監(jiān)察審計部門聯系人:姜女士 電話:0951-*
主管部門聯系人:黃女士電話:0951-*
中國長城 (略) (略)
2023年5月16日
附件2:債權轉讓協議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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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