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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規(guī)劃 (略) (略) (略) * 年寧高出第 * 號 | |||||||||||||||||||||||
經高淳區(qū)人民政府批準, (略) 市規(guī)劃 (略) (略) 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略) 如下: *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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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該地塊分為A、B、C * 個分區(qū)。其中A分區(qū)為 * 類居住用地,面積為 * 8. * 平方米,容積率1. * ≤Far≤2.5,建筑高度≤ * 米;B分區(qū)為 * 類居住用地,面積為 * 6. * 平方米,容積率1. * ≤Far≤2.5,建筑高度≤ * 米; C分區(qū)為Bb商辦混合用地,面積為 * . * 平方米,容積率≤4.0,,建筑高度≤ * 米。2、A、B、C分區(qū)之間北至藍溪路、南至鳳山路的道路由受讓人無償代建,代建道路用地面積 * 平方米,該道路設計方案需報區(qū)市 (略) 門及各管線單位審核。3、C分區(qū)商務辦 (略) 分的地上建筑面積不小于1. * 萬平方米( (略) 分商務辦公用房不得分割銷售), (略) 分辦公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不小于 * 平方米,可配建地上建筑面積不大于1. * 萬 (略) 式公寓。B分區(qū)與C分區(qū)的用地范圍在實際用地面積不變、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可結合規(guī)劃設計方案作適當調整,具體范圍以審定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為準。4、在符合市政管線敷設、周邊道路標高銜接、綠化種植覆土(覆土深度不小于1.5米)等要求前提下,分區(qū)A與分區(qū)B、分區(qū)C之間新塘路地下空間(用地面積不大于 * 平方米)可整體連通利用。地下空間建筑面積不計入地塊容積率,建成后不得銷售,具體位置及用地范圍以審定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為準。地下空間利用與地塊主體建筑規(guī)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規(guī)劃核實。5、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 * %,住宅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 * %,公共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 * %,住宅建筑 * %實行全裝修成品房交付。6、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前與高淳區(qū)人民政府簽訂地塊投資協(xié)議。7、其他公共配建及開發(fā)建設要求按照該地塊規(guī)劃 (略) 。 | |||||||||||||||||||||||
* 、競買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參加競買。不得聯(lián)合競買。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內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及后續(xù)購地資金須為競買人自有資金,并提供經 (略) 省財政廳公布的在 (略) 市范圍內注冊經營的3A級及以上 (略) 及注冊會計師鑒證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成交價款來源情況申報表》及審計結論。2、 (略) 持股份大于 * %的前提下,可就該 (略) 。商住、住宅地塊的受讓人如需變 (略) 的,應在出讓成交后1個月內(其他地塊應在出讓成交后3個月內)提交符合變更主體資格條件的書面申請,并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后再申請變更受讓人,變更后 (略) 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由 (略) 。逾期未申請的,按土地轉讓辦理。 | |||||||||||||||||||||||
*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 |||||||||||||||||||||||
*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 日至 * 日,到“高淳國有建設 (略) 上交易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 *** )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 |||||||||||||||||||||||
* 、本次國有建設用 (略) 網(wǎng)上掛牌出讓,通過高淳區(qū)國有建設 (略) 上交易系統(tǒng)()( (略) 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 * 日起至 * 年 * 月 (略) 上交易系統(tǒng)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 * 日 * 時。 | |||||||||||||||||||||||
*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高淳國有建設 (略) 上交易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 *** )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1、宗地編號:NO.高淳 * G * 報名時間: * 日 * 時 * 分 至 * 日 * 時 * 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 * 日 * 時 * 分 至 * 日 * 時 * 分; 掛牌時間: * 日9時 至 * 日 * 時。 | |||||||||||||||||||||||
* 、 (略) 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fā)項目。 ( * ) | |||||||||||||||||||||||
* 、聯(lián) (略) 賬戶 聯(lián)系地址: (略) 市高淳區(qū) (略) 路 * 號 聯(lián) 系 人: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聯(lián)系電話:( * ) *** 開戶單位: (略) : 銀行帳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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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