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伊犁 (略) (略) 阿合買提江街120號報業(yè)大廈綜合樓1層118室商鋪(耐克專營店) | 項目編號 | N0125FCZZ(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7-04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7-23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至2026年7月3日。 |
標的 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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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略).00元 | ||||||||||||||||||||||||||||||||||||
評估基準日 | 2025-05-10 | |||||||||||||||||||||||||||||||||||||
評估機構 | 伊犁澤信 (略) | |||||||||||||||||||||||||||||||||||||
租金底價(元) | (略).00 | |||||||||||||||||||||||||||||||||||||
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伊犁 (略) 聯(lián)系人:向云華 聯(lián)系電話:(略) | ||||||||||||||||||||||||||||||||||||
出租方承諾 | 1. 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新疆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 本次標的資產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訴、擔保、查封、扣押、凍結、未通知優(yōu)先權人或其他有關權利人等);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出租,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 我方出租標的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如我方作為受托方出租標的資產的,相關委托人、權利人均已對我方出租標的資產的行為進行了充分的授權和認可。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請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新疆產權交易所有權根據組織交易的實際需要對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內容予以合理披露, (略) 無償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復制權、發(fā)行權、 (略) 絡傳播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享有的其他可轉讓權利,我方保證披露信息知識產權不存在權利瑕疵。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資產出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新疆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各項規(guī)定,按照有關要求和公告約定履行我方義務。 6.如在項目公告或交易期間發(fā)生與我方所提交資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書面告知新疆產權交易所并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后果。 7.新疆產權交易所向我方發(fā)出各類征詢意見的通知后,我方承諾根據函件具體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回復,如限期內未回復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后果。 8.如項目出現(xiàn)糾紛情況,我方應積極配合新疆產權交易所組織的相關協(xié)商調解工作,并在協(xié)商調解無果時及時通過司法途徑采取合法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
出租方決策文件 | 《伊犁 (略) 黨委會紀要》([2025]第7期)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新疆新華 (略) |
特別 | 1. 本次租賃房產按套內面積322.19平方米評估出租,分攤土地面積23.18平方米,目前店鋪原承租方為耐克實體店,裝飾裝修均為耐克統(tǒng)一裝修,維護狀況較好。 2. 本次原租賃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尚搬離,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若項目成交,原承租方未承租,須于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搬離,出租方配合相關清退工作。 3. 意向承租方須到現(xiàn)場 (略) 置資產進行現(xiàn)場查勘,報名時須持雙方蓋章的《現(xiàn)場踏勘確認書》及意向承租方報名資料至新疆產權交易所報名并交納保證金。 4. 本項目公告內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對公告內容及交易事項的承諾或保證。提醒意向承租方應當在報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質是否滿足承租后經營性質的需要,自行了解該租賃房屋建筑物等資產的詳細情況和產權瑕疵,自行實地考察租賃物現(xiàn)狀(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信息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xiàn)狀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應充分并理性判斷承租資產風險,并在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同時自愿進行報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賃資產瑕疵產權爭議、質量安全糾紛、合同效力糾紛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無法辦理相關經營性手續(xù)而可能產生的任何糾紛和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與新疆產權交易所無關。 5.其他詳見《租賃方案》《資產評估報告》等備查資料。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 | |
標的交割 | 以現(xiàn)狀為準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是否存在優(yōu)先權:?是 2.是否接受聯(lián)合承租: ?否 租賃方式:按資產包租賃 3.租賃標的以現(xiàn)狀進行出租,本項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僅供參考。交易所僅就出租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意向承租方須自行去現(xiàn)場詳查標的后進行報名登記。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資產出租項目涉及資產評估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資產出租公告之全部內容,且依據其盡職調查結果等內容同意對標的按其現(xiàn)狀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為由要求退租。承租方在成交后對標的提出的異議,出租方及新疆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最終承租方一經確定,即視為項目成交且租賃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規(guī)需要履行相關批準手續(xù)的從其規(guī)定),最終承租方應當按新疆產權交易所的提示簽署成交確認書。確定最終承租方的方式: (1)公告期內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且采用動態(tài)報價的項目中該意向承租方在報價期內通過交易系統(tǒng)進行了有效報價,則由該意向承租方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成交價根據掛牌底價與有效報價孰高確定; (2)公告期內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由【最高報價者】作為最終承租方成交,成交價為【最高報價】金額。 5.本項目最終成交價僅為首年租金價格,租賃期內其余年限租金應當按《租賃方案》約定執(zhí)行。 6.最終承租方須在報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新疆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除已繳納保證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費用。 7.移交標的:承租方應自全額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費用后【1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共同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8.承租方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及交易費用,視作承租方單方違約解除租賃合同并放棄承租標的,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物并再次出租,且出租方保留追訴違約承租方補足再次出租成交金額的差值的權利。 9.交易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對部分租賃標的產生爭議應就該爭議部分協(xié)商解決,其余部分繼續(xù)履行。若合同部分內容被撤銷、解除或認定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內容的效力。 10.承租方交易費用:承租方應當向交易所繳納的交易費用包括交易(競價)服務費、交易鑒證費,具體按交易所收費標準收取,租賃項目以首年成交租金(按12個月計算,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租金減免)為計費依據。 11.若最終承租方未能按交易規(guī)則、公告或交易合同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繳納交易費用、配合辦理資產移交、與出租方簽訂書面合同文本等義務,逾期履行超過10個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次交易、解除雙方合同關系并將標的資產重新掛牌出租。 12.其他:【 / 】。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guī)則 | 競價人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會員注冊須知》、《 (略) 電子交易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 (略) 電子競價交易規(guī)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可能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價。 建議使用pc端競價,如果使用移動端競價,在競價過程中收到手機來電可能會導 (略) 絡中斷,影響正常競價。 | |||
現(xiàn)場展示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5-07-04 09:00:00 至 2025-07-23 17:00:00 | |||
報名手續(xù) | 1.意向承租方須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產權交易所提出書面意向申請,且通過新 (略) 場(www.http://**) (略) 上報名,并繳納交易保證金。 2.展示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至報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時間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3.展示地點: (略) 阿合買提江街120號報業(yè)大廈綜合樓1樓,聯(lián)系人:劉冰 ,聯(lián)系電話:(略),是否需要預約:是 4.注意事項: (1)本項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僅供參考,意向承租方應在標的展示期間進行現(xiàn)場查勘,并完成相關盡職調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專業(yè)機構或人員協(xié)助完成,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嚴格遵守標的展示現(xiàn)場踏勘有關組織紀律規(guī)則和安全防護等要求,否則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3)意向承租方一經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對標的資產瑕疵及現(xiàn)狀認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標的資產或拒付成交租金及服務費。因意向承租方未進行現(xiàn)場查勘或未進行盡職調查以及查勘、調查不充分、不全面導致項目成交后產生異議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設定為【(略)元】。 2.交納時間:保證金到賬時間應不晚于指定報名截止日17:00(北京時間)前。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 | 增價幅度(元) | ||
自由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 (秒) | |||
服務費 | 按新疆產權交易所收費標準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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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 方式 | 咨詢聯(lián)系人 | 哈里畢亞提 |
咨詢電話 | 0991-(略) (略) | |
咨詢時間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咨詢地址 | 新 (略) (略) 昆侖東街791號金融大廈12樓 | |
技術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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