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第三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丹自然資告字[2024]第3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 (略) 房地產管理法》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jīng)南丹縣人民政府批準,南丹縣自然資源 (略) 絡拍賣方式出讓12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序號 | 地塊編號 (左起) | 宗地 坐落 | 用地 面積(㎡) | 出讓 年限 | 土地 用途 | 用地規(guī)劃 設計條件 | 建筑 面積(㎡) | 競買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萬元) | 備注 |
1 | A1地塊 | 南 丹 縣 八 圩 瑤 族 鄉(xiāng) 結 拉 社 區(qū) 廣 場 片 區(qū) | 96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A 地塊建設用地強度要求:建 筑密度≤100%,容積率≤5.1,建筑高度≤18m;主要出入口方位:南,建設期限:二年。 | ≤489.6 | 10 | 33.60 | 現(xiàn) 狀 供 地 , 具 體 指 標 及 規(guī) 劃 條 件 按 政府部門出具的意見為準 |
2 | A2地塊 | 96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3 | A3地塊 | 96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4 | A4地塊 | 96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489.6 | 10 | 33.60 | |||
5 | B-1-4 地塊 | 81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B—1 地塊建設用地強度要求: 建筑密度≤100%,容積率≤5.2, 建筑高度≤18米;主要出入口方位:北,建設期限:二年。 | ≤421.2 | 10 | 28.35 | ||
6 | B-1-5 地塊 | 81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421.2 | 10 | 28.35 | |||
7 | B-1-6 地塊 | 81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421.2 | 10 | 28.35 | |||
8 | C8地塊 | 72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C地塊建設用地強度要求:建筑密度≤100%,容積率≤5.1,建筑高度≤18m; 主要出入口方位:北;建設期限:二年。 | ≤367.2 | 10 | 25.2 | ||
9 | C9地塊 | 72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0 | C10地塊 | 72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1 | C11地塊 | 72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
12 | C12地塊 | 72 | 70年 | 城鎮(zhèn)住 宅用地 | ≤367.2 | 10 | 25.2 |
申請競買人范圍及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競買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jīng)濟組織(法律另行規(guī)定除外),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二)競買申請人存在下列違法違規(guī)違約行為或不良記錄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競買。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違法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fā)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的;
5.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時間付清地價款的;
6.簽訂成交確認書,未按約定時間辦理用地手續(xù)和支付地價款的;
7.申請人在我縣存在欠繳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得參加本期土地競買;
8.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含列入以上名單的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
三、競拍方式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用有底價增價方式拍賣,按照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出讓起始價原則確定競得人。增價幅度為*元或*元以上的整數(shù)倍(或由拍賣師根據(jù)拍賣會現(xiàn)場競價情況靈活調整出讓地塊的增價幅度)。標的物按現(xiàn)狀進行公開拍賣,拍賣人對標的物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本期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現(xiàn)場踏勘,并在此期限內在 (略) (廣西·河池) http://**)下載本次拍賣出讓文件。
五、報名及保證金
申請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到 (略) (廣西·河池) http://**)提交報名申請,逾期提交競買申請的不予受理。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5日12時 00 分(以實際到賬為準)。經(jīng)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并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公司將在2024年4月15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注:一份保證金只能參加一個標的的競買。)
六、拍賣出讓時間:2024年4月16日上午10時
七、拍賣競價地點: (略) (廣西·河池) http://**) (略) 絡競價。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拍賣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或口頭申請等非現(xiàn)場申請及競買。
(二)土地成交后,競得人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與南丹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本次拍賣出讓地塊按照政府部門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交付。
(四)本次拍賣成交價款不含契稅、拍賣傭金、土地登記發(fā)證及其他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
(五)上述宗地出讓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理由分割及改變?yōu)槠渌R?guī)劃用途。出讓宗地以現(xiàn)狀出讓(即以土地現(xiàn)狀交付土地,如需平整場地或倒樁等基礎設施建設,均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六)本次拍賣執(zhí)行電子化拍賣流程。在報名期間,競買申請人在申請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前需辦理數(shù)字證書,作為登錄“交易系統(tǒng)”的身份憑證。憑CA數(shù)字證書登錄“交易系統(tǒng)” (略) 上報名申請,詳見本期公告附件1《南丹縣自然資源局2024年第三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權益類交易子系統(tǒng)(土地使用權)-用戶手冊(競買人)》,平臺使用問題、系統(tǒng)故障、技術支持業(yè)務可聯(lián)系:*。
(七)競買申請人必須在報名中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繳納競買保證金繳款單。屬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關資料;聯(lián)合競買的應提供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書和出資證明等 相關資料。競得人注冊 (略) 南丹縣以外的,在競得土地 (略) 南丹縣成立具有 (略) 作為出讓合同的簽約主體,對項目用地進行開發(fā)建設和持有運營。
(八)其他未盡事項詳見本期《拍賣出讓文件》。
九、交納競買保證金賬戶
戶名: (略) (略) ,
賬號:*998,
開戶行: (略) 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興業(yè)信用社
十、 聯(lián)系方式
(一)南丹縣自然資源局
聯(lián)系電話:0778-*
聯(lián)系地址: (略) 南丹縣城 (略) 27號
(二) (略)
聯(lián)系地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南寧 (略) 20號富雅·國際商務大廈B棟二十七層2706號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蔣女士
十一、 (略) 址:
(略) 場網(wǎng)站(http://**)
南丹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變更通知或變更公告為準。
南丹縣自然資源局
南丹縣國土資源交易所
(略)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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