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龍門縣龍城街道辦事處西林路29-9號一年租賃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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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L-# |
標的名稱 | 龍門縣龍城街道辦事處西林路29-9號一年租賃使用權 |
標的編號 | #L-#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 |||
項目名稱: | 龍門縣龍城街道辦事處西林路29-9號一年租賃使用權 | 項目編號: | #L-# |
組織方: | 廣東中正國標 (略) | 公告編號: | 惠州 (略) (告)字〔2024〕0187號 |
出租方: | (略) (略) 龍門分公司 | 底價(萬元): | 0.#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1.# | 競價幅度(萬元): | 0.#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4-11-07 18:30:00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4-11-22 10:00:00 |
報名開始時間: | 2024-11-07 18:30:00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4-11-22 10:00:00 |
競價保證金繳納開始時間: | 2024-11-07 18:30:00 | 競價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 2024-11-22 10:00:00 |
自由競價開始時間: | 2024-11-07 18:30:00 | 自由競價截止時間: | 2024-11-22 10:00:00 |
溫馨提示: | 限時競價時間為自由競價截止時間5分鐘后進入 |
項目流程:1、閱讀公告信息→2、注冊賬號,完善賬戶信息→3、登錄“產權交易”系統(tǒng)報名(可參與項目)→4、按公告信息遞交競價保證金(如涉及)→5、已報名人須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自由報價以及限時競價→6、成交候選人公示(3個工作日)→7、成交候選人辦理成交手續(xù)(公示結束后)→8、領取《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成交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溫馨提示:請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細核對項目名稱以及項目信息再進行報名。 一、項目信息
二、承租資格與報名方式 1、上述標的實行電子競價交易,交易全程適用《 (略) 政務服務 (略) (略)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規(guī)則》(惠市政數〔2022〕3號), (略) 上報名、報價、競價。 2、承租資格條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承租。 4、報名聯(lián)系方式:0752-#/邱先生,賬號注冊及交易系統(tǒng)操作聯(lián)系方式:#。 5、報名時間:請見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報名方式:請各意向承租 (略) (http://**)注冊賬號→注冊后登錄【產權交易】系統(tǒng)→點擊【公告信息】查看對應項目→查看無誤后點擊【交易管理】-【可參與的項目】→選中對應項目在下方的【項目報名】點擊“我要報名”,即完成報名登記。 三、交易條件 1、交易須知:各意向承租方應詳細查閱【交易須知】(詳見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參加報價活動的,即視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須知】的相關要求以及競價風險,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2、意向承租方須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內報名、遞交競價保證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報價,方可獲得限時競價資格以及進入后續(xù)項目流程。 3、掛牌開始與截止時間:請見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規(guī)則:如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掛牌終止。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約定支付。 6、原租戶不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7、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前仔細研讀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內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 8、成交候選人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以出具《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為準),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9、競價保證金:#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報名期內向廣東中正國標 (略) 的競價保證金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元,意向承租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競價保證金結算賬戶(以到賬為準),并在付款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保證金”。 競價保證金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的收付) 賬 號:#318 開 戶 行: (略) 惠州分行 保證金繳納時間:請見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競價 (略) 置方式: 競得人的保證金由廣東中正國標 (略) 收到出租合同原件和本次交易服務費之日起5個工 (略) 原額退回;非競得人的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 (略) 原額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截止時間前 (略) 辦理完畢報名登記、報價手續(xù)(含網上報名、交納競價保證金以及報價等工作流程),競價保證金繳納完成 (略) 獲得報價資格。 11、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意向承租方報名參加交易的,該意向承租方經競價交易系統(tǒng)確定為承租方且辦理成交手續(xù)后,出租方和該意向承租方按照廣東中正國標 (略) 的通知簽訂租賃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經公開競價交易確定承租方且該承租方辦理成交手續(xù)后,出租方和該承租方按照廣東中正國標 (略) 的通知簽訂租賃合同。 12、競價規(guī)則 (1)競價分為兩個階段,分別為自由競價和限時競價。 (2)競價方式:本場競價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 (3)自由競價時間:請見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間,意向承租方可以對標的充分報價,報價只要高于現(xiàn)有最高報價(首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且高出部分構成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即為有效報價。在自由競價期,意向承租方必須經過一次有效報價方有資格參加限時競價。(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則不進入限時競價環(huán)節(jié)) (4)限時競價期:自由競價結束5分鐘后轉入限時競價,即進入限時競價期。限時競價期可由多個限時競價周期組成,每個限時競價周期為5分鐘。在自由競價期,最高報價的意向承租方將自動獲取限時競價競買資格(即限時競價的起拍價)。若在第一個限時競價周期內未出現(xiàn)有效報價,則當前的最高出價者即為該項目的競得人,報價結束;若在限時競價周期內出現(xiàn)新的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競價周期,直至最后一個限時競價周期內沒有新的有效報價出現(xiàn)為止,當前限時競價期內最高有效報價的競買人即競得人。 (5)如項目涉及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優(yōu)先權人應按掛牌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優(yōu)先權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優(yōu)先權人在報價期間可在最高報價基礎上報出同等價格,并且優(yōu)先成交。(優(yōu)先權人在交易系統(tǒng)內行權對應“應價”) (6)若網絡競價時間、優(yōu)先權人行權方式變更的,以平臺通知為準,通知方式包括 (略) 站公告、短信、電話、郵件等。 四、成交手續(xù)(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1、領取《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網上競價成功后, (略) 將發(fā)布成交結果公告,成交結果公告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在成交結果公示期如無質疑或投訴,成交候選人須在成交結果公示期后5個工作日內向廣東中正國標 (略) 申請辦理正式成交手續(xù)(申辦時須提交的資料見以下《申辦成交手續(xù)資料清單》),領取《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
注:(1)上述資料中,申請類資料和主體資格材料為成交手續(xù)必要文件; (2)上述資料如為復印件,成交候選人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請加蓋公章;為兩頁以上的,請加蓋騎縫章。成交候選人為自然人的,請簽字并加蓋指紋確認;為兩頁以上的,請頁簽并加蓋指紋確認。 2、成交手續(xù)資料遞交方式:郵寄方式或現(xiàn)場遞交,郵寄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維斯大廈A座五樓,收件人:邱先生/#。 注:成交候選人的成交手續(xù)資料由廣東中正國標 (略) 審查確認后,方可領取《產權交易成交通知書》。 五、交易說明事項 1、本公告所稱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標的資產意向 (略) 提交承租申請/報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廣東中正國標 (略) 對成交候選人提交的成交手續(xù)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成交候選人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意向承租方報名參加交易的,則不進入限時競價流程,該意向承租方經競價交易系統(tǒng)確定為承租方且辦理成交手續(xù)后,由出租方和該意向承租方按照廣東中正國標 (略) 的通知,根據掛牌價與該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簽訂租賃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后,該承租方辦理成交手續(xù)后和出租方按照廣東中正國標 (略) 的通知簽訂租賃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對承租標的所涉及的資產情況、現(xiàn)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交易活動。意向承租方一旦決定參加報價活動的,即視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標的現(xiàn)狀并同意接受該標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風險。如因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項)導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損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擔風險,出租方、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況后參與競價活動。 4、成交候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取消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成交候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價資格條件的; (2)逾期或拒絕辦理成交手續(xù)的; (3)逾期或拒絕簽訂租賃合同的; (4)不按交易條件規(guī)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的; (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六、其它披露事項 1.租賃期限為一年,租賃日期以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裝修裝飾免租期為0個月;承租方應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以首年月租金#作為 (略) 絡競價,每次加價幅度為100元的整數倍。 3.履約保證金為首年兩個月租金。 4.承租方需依法向政府相關部門申辦營業(yè)所需的一切相關證照才可開業(yè),并按營業(yè)執(zhí)照允許的經營范圍依法進行獨立經營,依法納稅,自負盈虧及承擔風險,同時獨立承擔全部的經營費用及法律責任。承租方在辦理上述證照的過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標的權屬證明復印件及現(xiàn)有的出租標的相關檔案資料復印件。承租方不得以辦理經營證照存在障礙或出租方不能提供其它資料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責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補償。 5.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法使用房屋場地;按政府規(guī)定交納相應的費用。 6.承租人不得從事娛樂、洗浴、生產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銷售、存儲等容易污染環(huán)境、擾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業(yè)。承租方所從事的經營項目必須符合省、市相關消防、環(huán)保條例規(guī)定。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業(yè)內從事任何我國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業(yè)務。 7.承租方應承諾依照合法合規(guī)的程序對租賃物業(yè)進行裝修,裝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對水、電、防水等重新改造、修復修繕,以達到租賃物業(yè)安全、可使用的狀態(tài)。若承租方未依法依規(guī)對租賃物業(yè)進行裝修改造,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8.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嚴禁破壞承重墻,禁止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改造等原因影響房屋主體安全或導致他人利益受到損害的,承租方應承擔由此引發(fā)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可根據需要對出租標的進行裝修設計,裝修方案須經出租方同意并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備案,承租方應嚴格按照裝修方案進行施工,保證房屋的安全使用,出租方有權監(jiān)督承租方施工的過程。 10.承租方如需在室外懸掛招牌、廣告牌,在不影響出租方站場經營的前提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府相關規(guī)定并經報批后方可安裝、使用。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政府相關規(guī)定安裝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拆除。 11.租賃期間,因承租方使用租賃標的所產生的電話、網絡等設備由承租方負責到相關部門報裝,報裝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2.承租方在租賃期內須自覺保持該物業(yè)及其設施的完好清潔,接受出租方不定期的安全、衛(wèi)生、綜合治理檢查并簽署檢查記錄,及時落實出租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向出租方報告整改情況。 13.承租方在出租標的內發(fā)生的任何損害,承租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無協(xié)同解決之義務。承租方在經營、使用過程中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的,承租方應當賠償并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4.出租標的內部出現(xiàn)的任何損壞(建筑物自身質量問題的除外)均由承租方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排污管、給水管、發(fā)電機等),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裝修、改善和增設部分。如承租方需增加裝修或增設附屬設備、設施的,費用自負。 15.承租方負責人為租賃標的的消防和安全責任人,負責房屋生產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工作,須完全承擔在房屋內的所有因盜竊、水災、火災等人為和自然災害或事件引起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死亡等責任。出租方無需對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6.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17.租賃期間,除出租方負責開具租金發(fā)票所含的稅費外,本次標的租賃發(fā)生的稅費和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所發(fā)生的其他一切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一切因租賃物業(yè)產生的相關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8.承租期間如政府建設需要拆遷或者搬遷、改建、土地被收儲、企業(yè)改制、上級文件要求以及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回該標的,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等情形,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予以免責,但需提前90天書面通知承租方退場,承租方在收到退場通知后,15日內無條件退出該房屋,將該標的交還出租方。承租方租賃期間自行建造的附屬設施及對租賃物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投入出租方均不予補償,雙方免責終止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賠償損失。租金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如國家或當地政府有補償時,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補償全部屬出租方所有;如對承租方投資的裝修及加建的建筑物有補償時,則根據已履行的租賃期限及剩余租賃期限由#、#雙方按比例分配該項補償款,具體為:從租賃之日起至出租方與政府簽訂補償協(xié)議之日止分攤計算的補償款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與政府簽訂補償協(xié)議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分攤計算的補償款歸承租方所有。 19.意向承租方應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現(xiàn)場查看租賃標的,凡參加報價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物業(yè)租賃范圍、面積,并認可裝修現(xiàn)狀及租賃要求。 20.本項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務費為首年月租金的50%,由承租方承擔。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雙方原因導致終止產權交易的, (略) 收取的交易服務費用不予退回,交易雙方自行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1.出租標的圖片請見本出租公告附件。 22.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合同范本。意向方應認真查閱租賃合同范本,凡參加本次招租報名(報價)的意向方均視為認可租賃合同條款。 七、聯(lián)系方式 (略) 運營機構:廣東中正國標 (略) 經辦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邱先生/0752-# (略) 系統(tǒng)咨詢電話:# 郵箱:*@*26.com 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維斯大廈A座五樓 (略) 網址:http://** 2、出租方: (略) (略) 龍門分公司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梁耀華/# 地址: (略) 龍門縣汽車客運總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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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