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關于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審批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我局擬對3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33-#
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105號惠民大廈裙樓三樓( (略) (略) 環(huán)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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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批準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huán)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 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huán)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文件鏈接)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中衛(wèi)至貴陽聯絡線12#閥室 (略) 搬遷項目(靜寧甘溝段)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 | (略) 靜寧縣甘溝鎮(zhèn) | (略) 集團 (略) (略) | 甘肅 (略) | 項目位于 (略) 靜寧縣甘溝鎮(zhèn),擬對中衛(wèi)至貴陽聯絡線12#閥室 (略) (靜寧甘溝段)進行搬遷。主要建設內容為拆除中貴線12#閥室 (略) ,廢棄封堵原中貴線K302+383.3米至K304+211.8米之間的管線,新建3.18公里管道及12#閥室(新建閥室中心坐標為:東經105°38′21.626″,北緯35°24′2.837″)。新建管 (略) 靜寧縣甘溝鎮(zhèn)爬子溝村,在省道S222東側設置12#閥室,出站后向東繞行避開強家臺子后向西南側敷設,穿越甘溝河后與中貴線干線并線,終 (略) 靜寧縣甘溝鎮(zhèn)馬灣村。(管道起點坐標為:東經105°38′23.229″,北緯35°24′4.034″;終點坐標為:東經105°37′49.781″,北緯35°23′19.424″)。項目不在河湖 (略) ,線路穿越小型河流甘溝河1次,穿越沖溝1次。項目總投資4295.#元,環(huán)保投資36.#元,環(huán)保投資占比0.85%。 |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廢氣治理措施 施工期廢氣主要是施工揚塵。通過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及材料堆放場地,并采取灑水降塵、控制車速等措施后揚塵產生量較小,施工揚塵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較小。且隨著施工的結束影響也會隨之消失。 (2)廢水治理措施 ①施工廢水主要污染物為SS,產生量很少,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不外排。 ②進入施工現場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管理規(guī)定,保持現場及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不準亂排污水、廢水,不準將泥漿、工程棄物等遺灑場外。 ③施工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時清理施工運輸工程中拋灑的建筑材料,以免這些物質隨雨水沖刷污染地下水。 ④本工程產生的清管試壓廢水排入沉淀池中沉淀過濾后SS濃度去除率可達80%,沉淀后回用于場地施工降塵,不外排。 (3)噪聲治理措施 施工單位通過采用新技術、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并將施工現場高噪聲設備設置作業(yè)棚,以減少強噪聲的傳播,通過采取上述措施,項目施工期間場界噪聲可以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因此,噪聲防治措施可行。而且隨著施工期的結束,施工噪聲的影響也將消失。 (4)固廢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單位集中收集后交由當地環(huán)衛(wèi)部 (略) 置。施工廢料中廢焊條等可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利用廢料依托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有償清運。 (5)生態(tài)措施 ①現場施工作業(yè)機械應嚴格管理,劃定活動范圍, (略) 以外的地方行駛和作業(yè),保持植被不被破壞。 ②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員對植被濫砍濫伐,嚴格控制施工場地范圍和施工作業(yè)帶寬度,減少基本農田占用,降低工程對林業(yè)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干擾和破壞。 ③施工完成后做好現場清理及恢復工作,盡可能降低施工對基本農田生態(tài)系統(tǒng)帶來的不利影響。 ④嚴格控制施工作業(yè)帶寬度以減少土壤擾動,減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積。 ⑤施工時對管溝開挖的土壤做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壓實,降低對土壤養(yǎng)分的影響,盡快使土壤恢復生產力,同時減少水土流失。 ⑥施工結束后,臨時用地進行跡地恢復,基本農田在施工結束后進行復耕。 (二)運營期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主要建設12#閥室、3.18 (略) 管道,運營期不新增人員,無廢氣產生。對大氣環(huán)境影響較小。不需要采取措施。 (2)廢水治理措施 項目運行期間,無廢水產生。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閥組產生的噪聲。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平面布置進行合理設計,對周圍環(huán)境影響較小,防治措施可行。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管線閥組檢修產生的廢渣,廢渣成分主要為粉塵、少量鐵銹和少量施工過程中管道內殘留的泥土。站場每年檢修一次,一般每次產生的廢渣量為5kg/a。產生后由檢修人員帶走,暫存在張家川維修隊,本項目場地內不暫存。 | / | 按照《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中衛(wèi)至貴陽聯絡線12#閥室 (略) 搬遷項目于2024年11月1日在報告書編 (略) 進行了本工程第一次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主要為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承擔評價工作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環(huán)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按照《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于2025年3月11日在全國建設 (略) 進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5年3月10日、3月11日在甘肅工人報同步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2025年3月在項目所在地以張貼公告的形式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間環(huán)評報告書完成征求意見稿,公示內容主要為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 (略) 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公眾 (略) 絡鏈接、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參與的調查結果基本上可以如實反映 (略) 域內大多數居民對變更項目的看法和建議,根據對項 (略) 域進行公眾調查的結果來看,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
2 | 崇信縣龍泉水庫工程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 | (略) 崇信縣錦屏鎮(zhèn)梁坡村 | 崇信縣水利工程建設站 | 甘肅金綠潔 (略) | 項目位于 (略) 崇信縣錦屏鎮(zhèn)梁坡村,擬新建崇信縣龍泉水庫工程,水庫大壩中心位置坐標為東經107°1′56.506″、北緯35°20′1.950″,設計總庫容#m3,年供水量79.#m3。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主體工程、臨時工程、公用工程和環(huán)保工程,工程總占地面積23.47hm2,其中永久占地16.30hm2,臨時占地7.17h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擋水建筑物為混凝土重力壩,總長154.42m,壩高6.69~48.8m,壩頂寬6.0m。泄水建筑物由溢流壩和導流泄洪洞組成。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為壩后消力池下游設置122m防洪堤,其中左岸39m,右岸83m。交通工程為施工便道,左岸修建1.15km上壩 (略) 連接G312線和S304線,用于左岸壩體施工及后 (略) 。附屬建筑物為管理站、工作井房等,管理站長30m、寬25m、占地1.12畝,新建管理房167.2m2,工作井房沿溝坡布置,建筑面積54.08m2。輸水建筑物為新建水庫至凈水廠輸水管道6.3km。供水建筑物(即凈水廠)主要由凈水車間、綜合排泥池、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間、變配電室、傳達室及大門組成,供水規(guī)模5000m3/d。臨時工程為棄渣場、施工生 (略) 和施工便道,棄渣場位于壩址下游右岸的一支溝內,容渣量約#m3;右岸修 (略) 0.8km,左岸整 (略) 2km。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54.#元,占總投資的0.4%。 | (一)施工期環(huán)境影響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生態(tài)環(huán)境 工程施工前對進場的施工人員進行環(huán)保教育;嚴格控制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等的活動范圍;施工期強化施工管理,優(yōu)化施工組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時間;工程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作業(yè)帶和營地進行平整修繕,恢復其原有的使用功能;禁止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及廢水排入水體;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管理與維修保養(yǎng)。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2)大氣環(huán)境 根據《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9年1月1日)、《 (略) 揚塵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10月1日)等文件要求,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揚塵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本次環(huán)評要求對項目施工場地采取如下的揚塵防治措施:建筑工地采用封閉式施工方法,在施工場地四周設置穩(wěn)固、整齊、美觀并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連續(xù)封閉式圍擋,嚴禁圍擋不嚴或敞開式施工;施工現場砂石、粉狀物的堆放場地必須搭建搭建封閉式簡易棚,不得露天隨意堆放;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施工設備等采取按需供貨方式,不再場地內堆放,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場地;運輸散體物料車輛需進行遮蓋、密閉,減少揚塵污染,物料運輸車輛均應加蓋防塵布;混凝土拌合原料采取封閉式堆棚,混凝土拌和樓頂部安裝袋式除塵設備,并輔以灑水降塵;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嚴格按照環(huán)評要求進 (略) 理;施工場地及時采取灑水防塵等措施,施工作業(yè)面、 (略) 及施工便道按要求灑水。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對大氣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大氣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3)水環(huán)境 基坑廢水靜置沉淀后用泵抽排上清液,上清液優(yōu)先用于料場灑水抑塵 (略) 的灑水,其余外排;管道試壓廢水用于澆灌周邊林草;混凝土養(yǎng)護廢水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略) 、場地灑水抑塵; (略) 建有旱廁,定期清掏堆肥;生活洗漱廢水潑灑抑塵。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對水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4)聲環(huán)境 針對項目施工期噪聲來源及排放特點,可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項目應采取集中力量、分段施工的方法,盡量縮短施工時間。 ② (略) 附近施工作業(yè)時應嚴格控制施工作業(yè)時間,夜間22:00~6:00及午休時間禁止高噪聲的施工作業(yè);確須夜間施工應向環(huán)保部門申請,批準后才能施工。 ③設備選型上盡量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如以液壓機械取代燃油機械等;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運行管理,當施工機械閑置不用時應立即關閉。 ④運輸車輛應根據核定的載重量裝載渣土或建筑材料,不得超載運輸而造成發(fā)動機產生較大噪聲;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經 (略) 及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⑤為防止物料運輸過程中交通 (略) 沿線居民造成不利影響,要求其合理 (略) 線和運輸時間,盡量避開居民集 (略) ,避開夜間和午間休息時間。 ⑥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確保施工 (略) 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對于施工過程中噪聲排放較大的機械設備,應視情況予以維修或更換新設備。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對聲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5)固體廢物 本項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庫區(qū)蓄水前應對水庫盆底進行徹底清理,雜草、樹木、枝葉、糞坑、垃圾、雜物等進行清除集中收集后運往棄渣場;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經統(tǒng)一收集后運往建筑垃圾 (略) 置;主體工程棄渣運往棄渣場。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固體廢物均可得 (略) 理,措施合理可行。 (二)運營期環(huán)境影響分析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 (1)生態(tài)環(huán)境 在壩縱樁號0+094. (略) 預埋管道,分別在壩前直墻高程1193、1189、1184、11 (略) (略) 分層取水后匯入D529螺旋焊接輸水鋼管,在壩后輸水管上設置泄水閥進行生態(tài)流量下泄,下泄生態(tài)流量0.0081m3/s,生態(tài)放流口加裝在線監(jiān)測設施。加強環(huán)境保護宣傳,提高周邊群眾的環(huán)境保護意識,增強保護環(huán)境的自覺性。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運營期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2)水環(huán)境 水庫蓄水之前,要進行庫底清理,水庫庫底清理范圍 (略) 淹沒范圍內的各類建筑物清理和衛(wèi)生清理。設立水 (略) ,嚴禁在此范圍內新建工礦企業(yè),嚴禁直 (略) 排放污物,傾倒垃圾、放養(yǎng)畜禽、洗滌衣物,控制面源污染,加強水質監(jiān)測,防止水質污染。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本項目運營期對水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3)聲環(huán)境盡量選用低噪音設備;將高噪聲設備布置于專用的密閉房間內,并對固定的生產設備采取基礎減振措施;泵房內每個水泵機組應單獨設置基礎,且水泵基礎采用質量較大的基礎,防止產生共振效應;管道與墻體接觸的地方采用彈性支撐,穿墻管道安裝彈性墊層;提升泵房、沖洗車間內安裝吸聲材料,車間窗戶選用雙層中空玻璃;加強凈水廠四周的綠化,以起到削減噪聲的作用。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運營期對聲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合理可行。 (4)固體廢物運營期固體廢物以 (略) 漂浮物,凈水廠污泥、管理人員生活垃圾、泵站機修廢物為主。 水庫漂浮物定期清理,集中收集后定期清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 (略) 置,與生活垃圾一并拉運至垃圾填埋場衛(wèi)生填埋;凈水廠化驗室無廢化學試劑、廢液、廢清洗液等固體廢物,泵站機修產生的廢機油均屬于危險廢物,分類暫存于凈水廠2m2危廢暫存間,后交由有資 (略) 置。 | / | 依據《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tài)環(huán)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要求,2024年8月10日建設單位在環(huán)境影響 (略) 上開展了首次環(huán)評信息公示。 自2025年4月29日至4月30日,依據《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建設單位在環(huán)境影響 (略) 、國際商報相繼開展了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信息公示,并在工程涉及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公告欄、宣傳欄張貼公告。 (略) 站及公告公示時間均超過10個工作日,滿足《環(huán)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 建設單位確保公開的有關信息在整個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 (略) 于公開狀態(tài)。至今,建設單位及環(huán)評單位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
3 | (略) (略) 后峽水庫工程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 | (略) (略) 崆峒鎮(zhèn) | (略) 崆峒惠農 (略) | (略) 地質自然災害防治研究所 | 項 (略) (略) 崆峒鎮(zhèn),擬在崆峒鎮(zhèn)涇河左岸Ⅰ級階地官莊村廟底下社南側新建調蓄水庫(中心位置坐標為:東經:106°34′6.#″;北緯:35°33′18.#″)。工程屬于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由主體工程、附屬工程和臨時工程等組成。主體工程主要是:新建1座引水樞紐,由擋水土石壩、進水閘、泄洪沖砂閘、溢流壩等建筑組成,新建沉沙池1座,布設輸水管道1.5km ;新建調蓄水庫1座,總庫容#立方米。附屬工程主要是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積450.82m2。臨時工程主要有施工導流、施工營地、臨時棄渣場、 (略) 等。工程總占地面積42.70hm2,其中永久占地33.89hm2,臨時占地8.81hm2。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69.#元,占總投資的0.23%。 | (一)施工期環(huán)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態(tài)環(huán)境 施工期間措施:工程施工前對進場的施工人員進行環(huán)保教育;嚴格控制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等的活動范圍;施工期強化施工管理,優(yōu)化施工組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時間;工程施工結束后及時對施工作業(yè)帶和營地進行平整修繕,恢復其原有的使用功能;禁止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及廢水排入水體;加強對施工設備的管理與維修保養(yǎng)。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 (2)大氣環(huán)境 根據《 (略) 揚塵污染技術規(guī)范》(HJ/T393-2007)、《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文件要求,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揚塵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本次環(huán)評要求對項目施工場地采取如下的揚塵防治措施:建筑工地采用封閉式施工方法,在施工場地四周設置穩(wěn)固、整齊、美觀并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連續(xù)封閉式圍擋,嚴禁圍擋不嚴或敞開式施工;施工現場砂石、粉狀物的堆放場地必須搭建搭建封閉式簡易棚,不得露天隨意堆放;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施工設備等采取按需供貨方式,不再場地內堆放,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場地;運輸散體物料車輛需進行遮蓋、密閉,減少揚塵污染,物料運輸車輛均應加蓋防塵布;使用外購的預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現場露天攪拌混凝土;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嚴格按照環(huán)評要求進 (略) 理;施工場地及時采取灑水防塵等措施,施工作業(yè)面、 (略) 及施工便道按要求灑水。 (3)水環(huán)境 針對本項目施工期可能對水環(huán)境造成的具體影響途徑,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日常用水就近拉運; ②施工階段對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集中收集,并且日產日清,嚴禁隨意丟棄或隨意傾倒; ③施工過程中對開挖的土方及時進 (略) 理,遇大風大雨天氣停止施工作業(yè), (略) 段施工結束后對剩余土方就 (略) 理, (略) 理的及時拉運至附近的建筑垃圾填埋 (略) 置,避免長期堆存; ④對施工機械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做好保養(yǎng),每日施工結束后對施工機械進 (略) 理,避免因大雨沖刷帶來油污污染。 通 (略) 理措施,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對周邊的環(huán)境影響很小。 (4)聲環(huán)境 針對項目施工期噪聲來源及排放特點,可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項目應采取集中力量、分段施工的方法,盡量縮短施工時間。 ② (略) 附近施工作業(yè)時應嚴格控制施工作業(yè)時間,夜間22:00~6:00及午休時間禁止高噪聲的施工作業(yè);確須夜間施工應向環(huán)保部門申請,批準后才能施工。 ③設備選型上盡量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如以液壓機械取代燃油機械等;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運行管理,當施工機械閑置不用時應立即關閉。 ④運輸車輛應根據核定的載重量裝載渣土或建筑材料,不得超載運輸而造成發(fā)動機產生較大噪聲;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經 (略) 及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⑤為防止物料運輸過程中交通 (略) 沿線居民造成不利影響,要求其合理 (略) 線和運輸時間,盡量避開居民集 (略) ,避開夜間和午間休息時間。 ⑥加強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保養(yǎng)、維護,確保施工 (略) 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對于施工過程中噪聲排放較大的機械設備,應視情況予以維修或更換新設備。 采取以上措施后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上述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在技術和經濟上均合理可行,施工噪聲可得到有效治理。 (5)施工期固體廢物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多余土方、施工過程建筑垃圾。 (略) 理廠施工場地應在施工營地設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聯系環(huán)衛(wèi)部門定 (略) 置;剩余土方拉運至 (略) 置;建筑垃圾首先應考慮回收利用,對鋼筋、鋼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類回收,出售給廢物收購站;對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廢料、含磚、石、砂的雜土等定時清運到當地住建部門指定的場所。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固體廢物均可得 (略) 理。 (二)運營期環(huán)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1座4m3化 (略) 理后暫存于1座24m3污水池,由吸污車定期清運 (略) (略) 置。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本項目運營期對水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采取措施有效可行 (2)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工程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職工生活垃圾成分簡單,無特殊有毒有害物質, (略) 內布設若干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 (略) 置,嚴禁在附近的空地上隨意傾倒垃圾。 | / | 在本項目環(huán)評報告編制階段,建設單位進行了公眾參與調查,2025年3月7日在全國建設 (略) 進行了第一次公示,2025年3月31日在工程建設 (略) 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分別于4月1日、4月2日在《甘肅科技報》刊登了二次第二次公示內容。直至公告截止日期,沒有群眾打電話或以其他方式發(fā)表任何反對項目建設的意見或其他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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